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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椅得适应证-泰康轮椅
时间:2015-01-17   点击:(6845)


 凡借助轮椅能离开病床,最大限度地恢复或代偿功能,提高独立性,扩大生活范围,参加各种社会生活以及娱乐活动者都属于使用轮椅的对象。在临床上有很多患者需要使用轮椅,特别是在近代社会,轮椅对于双下肢截瘫者回归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,今后使用轮椅进出各种工作场所者还会不断增加。一般认为,具有下列情况者可以考虑使用轮椅:     1.各种原因引起的步行功能减退或丧失者如截肢、下肢骨折未愈合、截瘫、严重的关节炎症或疾病致下肢负重时疼痛者等,如不能使用手杖或其他助行器步行时应考虑使用轮椅。     2.禁止步行者并非运动系统疾病,但步行对全身状态不利者常需暂时性使用轮椅代步,如严重的心脏疾病需要限制活动量者。      3.中枢神经疾患使独立步行有危险者如严重的帕金森病难以步行者。      4.高龄老人随着人口的老龄化?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增多。通过使用轮椅不仅可以保持坐位,改善循环系统的功能,还可以用小量的上下肢活动来驱动轮椅,达到调节生活、改善生活质量的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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